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在充分总结原《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021年版)文件实施经验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除征求企业、特定群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5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0—6241327、666219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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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907办公室,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
2.《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