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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 2025-04-30 15:35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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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和《克拉玛依市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新克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编制形成《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要求,统筹抓好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和公布工作各决策承办单位根据《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或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二、按照《规定》要求,各决策承办单位要决策事项工作实行节点管理、流程控制确保规范运行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履行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做到一策一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市司法局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情况纳入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

三、按照《规定》要求,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者调整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坚决避免未纳入事项目录因程序瑕疵而带病出台的情形确需新增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市司法局申报,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5年度克拉玛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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