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023年全市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57.33亿元,负债总额390.77亿元,净资产366.56亿元;资产负债率51.6%;实现营业收入192.7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5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3.51亿元,负债总额2.4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9.5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8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9.5亿元,负债总额16.24亿元,净资产363.2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77.9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1.56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土地总面积68.42万公顷(兵团除外)。其中,建设用地6.23万公顷、耕地3.09万公顷、林地20.22万公顷、草地23.86万公顷、湿地1.82万公顷、其他土地13.2万公顷。水资源总量5.77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围绕“一主多元”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石油石化产业,积极推动富城能源公司打造地方能源集团。二是科学统筹优化配置,积极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三是加强对企业财务风险防控,开展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开展产权登记。二是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三是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防控能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及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二是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释放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活力,有效提高资产利用率。四是在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均发挥积极作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二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对标自治区国资委,结合“一利五率”工作要求,不断优化“一企一策”业绩考核方案,提升公益类企业服务质量。聚焦产业布局重点,主动谋划项目促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完善金融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强化对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积极履行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勘查资金和市级财政勘查投入力度,进一步掌握我市矿产资源类型、远景及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