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4年8月1日组织召开调整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克拉玛依市政府机关1号楼五楼西会议室(地址: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0号)
三、听证会内容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听证稿)(详见附件1)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情况
听证会设听证人3人,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组成;设听证代表共28人,其中: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消费者代表13人,专家代表2人,市政府相关部门7人,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4人。(详见附件2)
附件:1. 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意见(听证稿)
2.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