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克拉玛依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建设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示范区,促进氢能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需要,2024年市财政局印发了《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克财规〔2024〕2号),现根据工作需要,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市财政局起草了《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修订说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程序要求,除征求企业、特定群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90—6609663
电子邮箱:klmysczjxxgk@163.com
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212室
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