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日期:2022-02-09 来源:克拉玛依零距离 访问量:
字号:

全疆首部行政执法监督的地方立法——《克拉玛依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初已由我市出台,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作为全国首批、全疆唯一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和保障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而制定的政府规章。

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行政执法的有力抓手。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实施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国家《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相继颁布施行,必然对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提出更高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来强化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将切实把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法治保障。

《办法》共有6章43条,规定了各项应当予以监督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估制度、行政执法委托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以及监督人员制度。

《办法》细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措施,规范和明确了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措施、重大行政执法监督事项专项调查制度以及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制度的具体内容、处理程序,从而拓宽了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约机制。

《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应当被确认违法、被撤销、被确认无效以及不文明执法等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规定,并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通报约谈制度。    

《办法》还细化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应当追究的相关责任,并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法律责任。

“我市将始终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克拉玛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的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