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1月18日,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对4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4人。现对4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5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鉴定结论如有需反映的问题及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反映(0991-6228240)。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2024年第一次)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吴庆霞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阿克木江·依米提 |
克拉玛依市第一小学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柳敏 |
无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徐向东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利汇德劳务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