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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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企事业单位)

日期: 2024-01-18 19:16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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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的公示企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序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劳社字〔2002〕2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2024118日,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了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对4名申请病退人员进行了医学审查。经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4人。现对4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病退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1月19-125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鉴定结论如有需反映的问题及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克拉玛依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反映(0991-6228240)。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2024年第一次)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备注

1

吴庆霞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阿克木江·依米提

克拉玛依市第一小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柳敏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徐向东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利汇德劳务有限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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