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行使民族事务行政执法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
(二)民族工作科。承担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承办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民族事务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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