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机构

市民政局

日期: 2024-07-15 11:30 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有关办法。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 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会务、信息、档案、督查、宣传、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教育培训、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民政项目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承担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管理等财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民政内部审计、民政统计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拟订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各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承担社会捐助管理工作。

(四)区划地名科。拟订有关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有关办法。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规范标准地名推广使用。

(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和代销行为。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以及巡察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

相关文件:

收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