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筹备组织市人民政府各类会议,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起草、审核以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
(六)负责政府政务信息收集、调研、整理、报送工作,指导协调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重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统筹、协调、组织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十)负责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综合协调、会务、宣传、纪检巡察、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协调联络工作。
(二)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政务联络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政务值班,指导、检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安排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接待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承担与市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及军分区办公室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秘书一科。负责起草上报国家、自治区、市委的报告和汇报材料,修改上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件办理情况的报告。承担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及相关材料起草工作,协助办理政府日常事务、对外联络、政府机关建设等方面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主要同志指示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指示,调查研究、汇总、反馈有关动态信息。
(四)秘书二科。承担办理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业和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商务、外事、审计、国资、电力等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讲话及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要求,调查研究、汇总、反馈有关动态信息。协助处理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组织会议的议题、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资料收集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各类政务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对口副秘书长的日常联系。
(五)秘书三科。承担办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公安、司法、科学、教育、卫生健康、文体旅游、交通运输、退役军人、公共事业等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讲话及相关材料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的要求,调查研究、汇总、反馈有关动态信息。协助处理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政府的请示、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组织的各类会议的议题、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资料收集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各类政务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对口副秘书长的日常联系。
(六)秘书四科。承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党组集体学习、市长办公会的会场布置、议题收集、材料审核、会议记录和主持词、讲话、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承担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政府党组向市委报告具体工作。负责拟提交市委有关会议研究议题的收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协助做好重要决策、部署、文件等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配合做好上级领导、部门或其他地(州、市)来我市调研的相关会务工作。承担协助推进市人民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七)文书科(保密工作科)。承担各级各类来文来电的处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重要文稿的登记、编号、印制和发送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印章的管理、使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印章的核发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及电子文档的立卷归档、文件目录汇编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对外联系的介绍信函等工作。
(八)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工作。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承担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起草督查工作文稿,定期通报政令执行情况。承担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九)政务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拟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承担《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发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级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信息科。承担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资料搜集、整理、编报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汇总整理向市委报告的工作信息,建立与人大、政协及企事业单位信息沟通机制。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承担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的报送统计及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机关年鉴、史志资料。负责有关材料的翻译及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