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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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日期: 2024-07-15 10:00 来源:市统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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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克拉玛依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订统计工作制度,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方面的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区、各部门进行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收集和整理汇总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落实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负责指导全市统计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组织全市统计理论系统研究、统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监督和协调管理各区统计部门由国家、自治区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市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区统计数据库网络管理和使用。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合作项目。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协助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群、安全、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平安建设等工作;监督和协调管理各区统计部门由国家、自治区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全市统计管理规章,规范统计行为;组织全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指导监督各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执行情况;负责全市统计普法规划的拟订和统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检查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三)综合平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基本统计制度,审定各部门的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GDP),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组织全市统计理论系统研究;协调理顺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间、部门间的统计关系;收集、整理各地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合作项目。

(四)社会经济统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一、二、三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和专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的管理工作,理顺统计报表报送渠道,维护统计调查秩序,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对上述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统计单位进行核实、清理,建立专业统计字典库和统计单位名录库;负责各专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检查、核实、评估工作,检查各区、各单位各专业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完整性,对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加工整理;负责提供统计分析,进行统计咨询;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五)社会经济普查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普查制度总体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调查方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普查项目,承担并组织实施国家开展的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和大型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协调解决各项统计普查及大型调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利用普查、调查资料为党政领导提供统计调查报告和分析资料;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所属事业单位:

统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系统建成后的管理、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承担网络信息安全涉及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各类大型普查、调查的数据处理和技术支持;负责全市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负责统计系统内网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统计系统内网各类应用软件的引进安装、开发和应用管理;负责网络设备及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统计系统信息技术的培训应用与推广;负责指导各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数据质量、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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