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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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14 17:5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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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新草保办20221)要求,自治区下达我市2023年草补资金1292.5万元,为落实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建立健全领导小组

20232月,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完善了克拉玛依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各区要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建立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协调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要明确部门分工,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和时限,负责对享受政策的牧户和项目单位登记造册,开展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培训,保障政策宣传到位,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组织落实。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草原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原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加强资金监管,抓好政策落实

(一)资金分配

2023年我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任务目标为落实草畜平衡面积517万亩,政策资金1292.5万元,根据《克拉玛依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分配克拉玛依区补奖资金870万元;乌尔禾区补奖资金180万元;独山子区补奖资金242.5万元。(详见资金任务分配表)

各区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和任务分配表

序号

辖区

草畜平衡面积(万亩)

补奖资金

(万元)

1

克拉玛依区

348

870

2

独山子区

97

242.5

3

乌尔禾区

72

180

合计

517

1292.5

(二)加强牧户监督管理

各区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村集体自治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牧户将补助奖励资金重点用于购买饲草料、生产母畜,扩大生产母畜数量;实行暖季放牧、冷季舍饲,推动畜牧业生产转型,并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发放到位。

(三)加强项目单位监督管理

各区要进一步明确国有牧场作为项目单位进行管理,加强指导项目单位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重点用于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建议用于引进生产母畜和畜牧业设施建设,杜绝变相发放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国资委审定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三、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规2020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方案》(新财办202121号)要求,各区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在管理可控范围内顺利实施。

四、有关要求

各区要切实抓好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压实责任,争取20233月底前将补助奖励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解决农牧民春季农业生产投入资金紧缺问题,实现畜牧业春季生产开门红。草补政策实施月调度,各区要将政策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用印上报至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

                        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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