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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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2024-08-19 13:2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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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为进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组织服务,承担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

3.制定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

4.协调管理行政审批事务,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的意见;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驻部门(单位)范围、服务事项及布局调整,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协调重大项目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5.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派驻的窗口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机构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实施评价。

6.按有关规定查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对进入市级交易服务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管理和服务;受委托依法承担有关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服务工作。

7.参与全市进入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库等的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现场行为公开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

8.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9.对区政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10.负责按规定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和监督工作,记录、制止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11.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制度流程和指导监督等工作。

12.政务服务分中心主要负责高新区规划区域内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事项集中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的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事、考核、财务、资产、公文、会议组织、政务督查、接待、保密、档案、安全应急、工青妇、后勤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更新、上报等工作。

2.督查科负责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入驻部门(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对交易双方、专家、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入场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程监督重大审批事项、重大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负责中心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咨询、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及对外法律性文书的相关工作。

3. 政务服务科(热线管理科)。负责对入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审批事项流程进行动态监控,研究提出优化建议;承担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工作,协调、督促重大项目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研究并调整入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和布局;指导各窗口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各专业审批服务大厅和各区审批服务大厅的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制度流程和指导监督等工作。

4. 交易受理(文件编制)科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受理进场交易项目的申请;负责审核进场交易及投标人、竞买方、采购人、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并根据项目交易要件核验提交的材料;负责对受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录入和上传系统;负责相关业务的咨询、解释、指导,发放相关交易文件及资料;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流程;负责各类交易文件编制工作;落实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

5. 交易组织科负责进场项目开标(拍卖)现场管理和服务,记录现场不良行为;负责查验交易各方(投标人除外)人员身份;负责开标场地、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竞价工作。

6. 交易评审科负责评审专家抽取、交易评审环节的现场管理和服务、相关资料留存、结果报送和公示;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记录、评价等相关工作。

(二)分支机构

7.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负责高新区规划区域内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事项集中办理、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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