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克拉玛依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自2008年2月26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实施满14年。按照《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要求,由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克拉玛依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后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克拉玛依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实施后的相关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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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克拉玛依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
克拉玛依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