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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

日期: 2024-09-10 11:1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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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以优质高效服务助力我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审批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21年本)》中确定的审批权限和环评类别开展审批工作。目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项目施工许可前完成,与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初步设计等开工前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既不以其他部门项目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也不作为其他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前置条件。

二、严格环境准入,坚守生态红线

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深入推动三线一单成果项目环评和环评预审等管理中的全面应用,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对环评管理的优化辅助支撑作用。与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等重大项目的招商和立项部门,形成项目前期对接征求意见的工作模式。在职能范围内,指导重大项目落地,对全市重大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项目引进、洽谈阶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多方面,提出项目投资准入和管控要求,为企业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指导。同时,通过对照三线一单成果,分析引进项目拟落地具体位置,将项目基本情况与所在管控单元环境准入要求进行比对,预判项目环境可行性,做好项目初筛并及时反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重大项目准入决策。

三、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

充分依托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全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审批全过程在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实现了“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实行即来件即受理、即受理即审查、即受理即评估项目审查和技术评估同步开展,项目审查和总量指标同步确定,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单位多头跑办情况

市生态环境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到位、保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60,含公示时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为1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30,含公示时间,为企业办理审批节省了60%以上的时间

四、创新体制机制,开辟绿色通道

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相关工作要求,公布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公开告知承诺审批办事指南。对正面清单内17大类44个小类行业的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建设单位提交告知承诺书、环评文件、公众参与说明等要件后,不需要评估、审查,可直接审批。

二是最大限度容缺受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受理时,不将最后一次公众参与完成作为必备条件环评所需的监测数据在环评文件受理时可以容缺,在项目批复前补齐

三是创新环评编制方式,对位于同一行政区域内、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为项目落地提供最大便利。

四是优化污染物总量审核。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项目,以及仅涉及产生水污染物但不向水体排放的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五、强化精准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变坐等企业报批环评为主动上门服务,建立重点项目库,进行清单化管理,第一时间确定项目的环评等级、管理层级、审批备案政策,与行业管理部门共享信息。持续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专人跟踪协调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对于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基金项目成立专门审批专班,主动介入、靠前指导,向建设单位发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选址选线、生产工艺和生态环保设施、措施,解决制约项目审批的政策、规划等问题实现“一对一”精准服务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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