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年度培训。
二、岗前培训,是人民调解员的任职培训:
1. 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应经过岗前培训合格;
2. 岗前培训一般应≥24学时;
3. 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颁发人民调解员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年度培训,是对在岗人民调解员进行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年度培训一般应≥48学时。
四、人民调解员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政治理论
2. 社会形势
3. 法律政策
4. 职业道德
5. 专业知识
6. 信息化运用
7. 调解技能。
五、人民调解员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
1. 集中授课
2. 网络视频
3. 研讨交流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