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加强社会监督,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公告》(2024年第34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12号)要求,经清理规范,形成了《克拉玛依市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年版)》,现予以公告。
请涉及企业保证金项目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的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并对涉企保证金项目改革发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克拉玛依市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5年版)
克拉玛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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