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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克拉玛依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日期: 2025-07-08 11:55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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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克拉玛依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58中旬组织召开克拉玛依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克拉玛依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33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如下:

(一)消费者16名,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则委托各区人民政府推荐;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则采取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

(二)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由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经营企业选派

(三)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

(四)市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五)市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六)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派人员9,由各区人民政府,市税务局、住建局、国资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选派

三、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代表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听证事项相关政策;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

(六)遵守听证会纪律,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

四、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和报名条件

(一)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将公布旁听人员姓名、职业);

3.遵守听证会纪律。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交。

五、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可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716日,具体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内下载《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并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邮箱klmysfgw@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价格听证”。

(二)现场报名。报名期内工作日(1030130016301900),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发展改革委报名(市机关一号楼514室)。

联系人:秦泽媛、刘佳佳

联系电话:09906224508

六、新闻媒体参加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1.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消费者)

      2. 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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