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克拉玛依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调整设立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划入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不再保留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