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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拉玛依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 2026-05-07 20:04 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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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进克拉玛依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衔接国家和自治区最新节能降碳要求,并结合本市特殊气候条件和用能实际,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现将《克拉玛依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58日至202667。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联系电话:0990—6223407

电子邮箱:klmysjgswglj@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机关2号楼,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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