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评估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关于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开展《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克住建规〔2024〕1号)实施后评估工作,重点对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9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0—6222926
电子邮箱:klmyszjj2024@163.com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5号3号楼207办公室(邮编834000,收件人:马玲)
附件:1. 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 关于《克拉玛依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评估工作的解读说明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新公网安备 6502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