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紧扣市委“13421”发展思路,落实《克拉玛依市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数据资源管理,加快推进数据归集、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和安全利用,市数字化发展局起草了《克拉玛依市数据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除征求企业、特定群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者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至克拉玛依市数字化发展局。
联系电话:0990—6260398
电子邮箱:klmyssfj@163.com
通信地址:克拉玛依市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西门,邮政编码:834000
附件:1. 克拉玛依市数据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
2. 关于《克拉玛依市数据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
克拉玛依市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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