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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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扎实推进克拉玛依市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容,健全政府扶持、社会运营、多元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精准赋能,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克拉玛依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克民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专业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提升普惠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新民规〔2025〕9号)《克拉玛依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着力健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补助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推动专业化养老服务提质扩容、均衡布局,更好满足老年人机构照护、康复护理等多层次服务需求,切实增强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推动公办与民办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有力抓手。民办养老机构是全市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完善资助扶持机制,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运营活力,补齐普惠型养老服务短板,构建优势互补、多元共存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三是落实养老服务惠民政策导向的制度保障。通过明确资助范围、补助标准、审核流程与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效保障政府投入精准高效,增强扶持政策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民政局意见。2025年12月30日和2026年1月12日,市民政局先后2次向市财政局和各区民政局书面征求意见。
二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市民政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克拉玛依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集0条意见建议,采纳了0条,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是完成合法性审查。2025年5月2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办法》,实现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统一、运营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高效、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切实补齐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短板。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资助对象。将我市依法登记备案、正常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纳入扶持范围,精准界定政策适用主体。
二是细化补贴类别。设置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运营补贴与老年人失能等级、机构等级挂钩,实行差异化补助。
三是设定准入条件。从安全运营、床位规模、护理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明确申报硬性标准,严把扶持准入关口。
四是规范办理流程。实行区级初审、市级复核的分级审核模式,明确申报材料、审核时限、资金拨付等要求,流程公开透明。
五是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市区两级财政共担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对虚报冒领、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追责惩戒,保障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六、创新举措
实行运营补贴激励机制,将补贴标准与机构评定等级、老年人失能程度双维度联动,建立差异化补助标准,打破“平均补助”模式,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内部管理,推动全市养老服务由“普惠供给”向“提质增效”转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民政牵头、财政协同的工作联动机制,明晰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调度,推动资助政策各项要求落地落细、执行到位。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落实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流程,严格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领域。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政务平台、政策培训等形式,面向全市养老机构广泛解读政策内容,提升机构政策知晓度与申报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运行动态监管。常态化开展资助政策落实核查,跟踪掌握机构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持续规范民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核查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三是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将资金使用成效、服务质量改善、老年人满意度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常见问题
1. 哪些养老机构可以申请享受本办法资助?
答:克拉玛依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完成法人登记、完成养老机构备案,运营管理规范、符合安全运营相关要求且核定床位在30张及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可按照对应条款申请相应补贴。
2. 运营补贴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核算发放?
答:运营补贴实行差异化补助模式,结合老年人失能等级划分基础补贴标准,同时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相挂钩,按照阶梯式标准核算补助金额,按月统计、按年度统一发放。
3. 机构出现虚报材料、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停发补助资金,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取消机构后续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联系方式:0990—6223308
在线咨询渠道:klmysmzj@qq.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33号市机关2号楼4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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