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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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部署,落实科教兴市战略,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支配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克拉玛依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传统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模式流程繁琐、自主权不足,难以适配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项目灵活性强、探索性高的特点。为破解经费管理“繁文缛节”,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本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北疆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亟需出台“包干制”专项管理办法,释放科研创新活力。
(二)制定依据
国家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自治区级文件:《进一步扩大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方案》(新财教〔2025〕312号);
市级文件:《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克党发〔2026〕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办法》的出台是克拉玛依市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的关键举措。通过“总额包干、负面清单、自主支配”模式,大幅简化经费管理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管,既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又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为全市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提供坚实政策支撑,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总体考虑
1.坚持政策衔接与本地适配: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包干制”改革核心要求,衔接本市现有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政策贯通;同时立足本市科研实际,明确适用范围、差异化间接费用比例,提升政策精准性。
2.坚持放权赋能与风险防控:核心是“充分放权”,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自主支配权;底线是“放管结合”,以负面清单划清红线,以绩效评价、诚信档案强化监管,实现“松绑不松责、放权不放任”。
3.坚持分步实施与动态优化:先行覆盖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后续根据实施成效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兼顾改革稳定性与灵活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调研起草。2026年4月启动起草工作,系统梳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总结本市前期“包干制”试点经验,结合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特点,形成《办法》初稿。
2.征求意见。2026年4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4月15日征求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专家意见,共收集有效建议3条,经研究全部采纳。
3.合法性审查。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党组审议。2026年5月14日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构建“职责清晰、放权到位、监管有效、容错有序”的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体系,大幅提升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与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为克拉玛依市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提供支撑。
五、主要内容
《包干制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构建“职责清晰、放权到位、监管有效、容错有序”的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体系。
1.总则:阐明制定目的、法规依据、“包干制”定义、管理原则及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市科技计划体系中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预留适用范围扩大空间。
2.职责分工:厘清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方职责,压实承担单位法人责任与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3.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预算编制、开支范围、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核定标准,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至60%,全部可用于绩效支出。
4.监督与评价:强化绩效导向,建立科研诚信档案,设立尽职免责条款,平衡经费放权与监管要求。
5.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六、创新举措
1.自主权最大化:立项后取消预算明细管控,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实行签字报销制,大幅简化审批流程。
2.负面清单精准化: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实际,细化十二类禁止支出情形,明确红线,避免“一刀切”管控。
3.尽职免责制度化:明确勤勉尽责且经费合规时免予追责,打消科研人员创新顾虑,鼓励探索未知。
4.分步扩围动态化:先行组织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后续根据成效扩大范围,兼顾改革稳妥性与普惠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1.监督保障:建立“年度报告+随机巡查”监督机制,重点核查负面清单事项,做到无事不扰、有违必查、查必有果,同时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的干扰。
2.培训保障:面向各区科技部门、高校院所、企业及科研人员、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
1.政策宣贯:通过专题解读、线上培训、印发手册等方式,全面解读《办法》内容,确保政策直达基层、执行统一规范。
2.推进实施: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包干制”项目管理,跟踪实施成效,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八、常见问题
问: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包干制”管理?
答: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体系中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可适用,后续将根据实施成效逐步扩大范围。
问:“包干制”项目经费还需要编制明细预算吗?
答:项目申报时需编制预算明细(作为立项评审资金评价依据);立项后仅明确经费总额,不再列示预算明细,由负责人自主支配。
问:间接费用比例是多少,能用于绩效支出吗?
答:一般项目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设备购置费)的30%;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提高至60%,且全部可用于绩效支出。
问:项目失败了会被追责吗?
答:实行尽职免责,若科研人员已勤勉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失败或未达预期,且经费使用合规的,经评议可免予责任追究。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990—6242605
电子邮箱:klmykjjfzk@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908室
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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