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5-21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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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部署,落实科教兴市战略,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支配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克拉玛依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传统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模式流程繁琐、自主权不足,难以适配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项目灵活性强、探索性高的特点。为破解经费管理繁文缛节,响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本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北疆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亟需出台包干制专项管理办法,释放科研创新活力。

(二)制定依据

国家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

自治区级文件:《进一步扩大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方案》(新财教〔2025312号);

市级文件:《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克党发〔2026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办法》的出台是克拉玛依市深化科技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的关键举措。通过总额包干、负面清单、自主支配模式,大幅简化经费管理流程,压实各方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管,既保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又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为全市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提供坚实政策支撑,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总体考虑

1.坚持政策衔接与本地适配: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包干制改革核心要求,衔接本市现有科技计划项目、财政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政策贯通;同时立足本市科研实际,明确适用范围、差异化间接费用比例,提升政策精准性。

2.坚持放权赋能与风险防控:核心是充分放权,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自主支配权;底线是放管结合,以负面清单划清红线,以绩效评价、诚信档案强化监管,实现松绑不松责、放权不放任

3.坚持分步实施与动态优化:先行覆盖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后续根据实施成效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兼顾改革稳定性与灵活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调研起草20264启动起草工作,系统梳理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总结本市前期包干制试点经验,结合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特点,形成《办法》初稿。

2.征求意见2026414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415日征求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专家意见,共收集有效建议3条,经研究全部采纳。

3.合法性审查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4.党组审议2026514日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构建职责清晰、放权到位、监管有效、容错有序的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体系,大幅提升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与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推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为克拉玛依市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提供支撑。

五、主要内容

《包干制管理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构建职责清晰、放权到位、监管有效、容错有序的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体系。

1.总则:阐明制定目的、法规依据、包干制定义、管理原则及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市科技计划体系中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预留适用范围扩大空间。

2.职责分工:厘清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方职责,压实承担单位法人责任与项目负责人直接责任,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3.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预算编制、开支范围、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核定标准,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至60%,全部可用于绩效支出。

4.监督与评价:强化绩效导向,建立科研诚信档案,设立尽职免责条款,平衡经费放权与监管要求。

5.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六、创新举措

1.自主权最大化:立项后取消预算明细管控,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实行签字报销制,大幅简化审批流程。

2.负面清单精准化:结合本市科研经费管理实际,细化十二类禁止支出情形,明确红线,避免一刀切管控。

3.尽职免责制度化:明确勤勉尽责且经费合规时免予追责,打消科研人员创新顾虑,鼓励探索未知。

4.分步扩围动态化:先行组织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后续根据成效扩大范围,兼顾改革稳妥性与普惠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1.监督保障:建立年度报告+随机巡查监督机制,重点核查负面清单事项,做到无事不扰、有违必查、查必有果,同时减少对正常科研活动的干扰。

2.培训保障:面向各区科技部门、高校院所、企业及科研人员、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

1.政策宣贯:通过专题解读、线上培训、印发手册等方式,全面解读《办法》内容,确保政策直达基层、执行统一规范。

2.推进实施: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包干制项目管理,跟踪实施成效,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八、常见问题

问: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包干制管理?

答:克拉玛依市科技计划体系中创新环境建设专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项目可适用,后续将根据实施成效逐步扩大范围。

问:包干制项目经费还需要编制明细预算吗?

答:项目申报时需编制预算明细(作为立项评审资金评价依据);立项后仅明确经费总额,不再列示预算明细,由负责人自主支配。

问:间接费用比例是多少,能用于绩效支出吗?

答:一般项目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设备购置费)的30%;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提高至60%,且全部可用于绩效支出。

问:项目失败了会被追责吗?

答:实行尽职免责,若科研人员已勤勉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失败或未达预期,且经费使用合规的,经评议可免予责任追究。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990—6242605

电子邮箱:klmykjjfzk@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908

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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