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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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2026年4月28日,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克拉玛依市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克科规〔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若干措施》(新政办发〔2024〕12号)精神,随着克拉玛依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科技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技术创新活动日趋活跃,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无抵押、高风险的特点,在传统信贷模式下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成为制约企业研发投入、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中国人民银行等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等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创新活力。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通过财政支持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引导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等核心环节,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强。
二是规范贴息管理流程,保障政策公平高效。实行银行及科技贷款产品备案制,明确贴息申报、登记、审查、评审、公示、资金拨付等全链条操作规范。强化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责任和银行对贷款服务的合规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贴息等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惩戒。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透明、精准,维护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金融信用秩序。
三是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管理办法》实施前后的主体范围基本一致,对已按试行办法进行贷款但尚未贴息的企业,贴息标准及程序仍按原办法执行,有利于政策平稳接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局内征求意见。2026年3月,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初稿)》,并在局内征求意见,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2026年3月13日,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分行等9家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2项,未采纳的建议已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向市财政局征求发文建议,市财政局反馈不联合发文。形成《管理办法(草案)》。
三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管理办法(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并将征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进行局内专题论证。向分管领导汇报《管理办法》编制情况,并报主要领导研究,完善《管理办法》。
五是完成法制审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并取得律师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
六是制定印发。经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后,于4月2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科技型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引导银行机构开发适配科技企业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贴息申报体系。推动企业将贴息资金精准用于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全市研发投入稳步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为克拉玛依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七条,包括总则、支持对象、银行与产品备案、贴息标准与申报、管理与监督和附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
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科技贷款和科技贷款贴息的基本概念。
(二)支持对象
明确了可以申请科技贷款贴息的企业类型,包括各类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并提出了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合法经营、拥有研发能力、信用良好等。
(三)银行与产品备案
规定了对银行科技贷款产品实行备案管理的要求,并阐述了对银行工作的期望。
(四)贴息标准与申报
说明了申请贴息的贷款需满足的条件,规定了贴息比例为贷款同期一年期LPR的50%及企业年度补贴上限,并完整介绍了从贷款备案、申报、评审到资金拨付的整个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五)管理与监督
强调了申请企业和合作银行的责任与违规后果,明确了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惩戒措施,以及对违规银行取消备案资格的监督管理机制。
(六)附则
附则部分提供了关于本办法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以及其他补充说明的信息,确保该办法能够有效地实施。
六、创新举措
将贴息基准由“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LPR的50%进行补助”,切断补贴金额与实际利率之间的正向关联,避免对高利率贷款的变相鼓励,使政策激励方向更加清晰。新增“企业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克拉玛依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贷款信息登记”的前置要求,将管理关口前移至贷款发放环节。这一调整实现了从“事后申报”向“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审核”的全流程管理转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学技术活动的实施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咨询评审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等责任主体开展科技金融专题培训,通过银企路演、政策宣讲等方式增强银行与企业的沟通了解。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各类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好对科技贷款贴息的宣传和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妥善处理好政策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八、常见问题
1.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科技贷款贴息?需要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答:贴息支持对象为在有效期内的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合规,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并设有专门研发团队;(3)财务制度健全,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接受信贷监督,具备还款能力;(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贴息标准是多少?企业一年最多能获得多少补贴?
答: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不超过3笔(按贷款凭证计),年度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或流动资金周转,且贷款本息已按时足额偿还,未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3. 企业如何申请贴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贴息申报程序如下:(1)企业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克拉玛依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贷款信息登记;(2)关注市科技局发布的年度贴息申报通知;(3)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复印件;利息支付凭证及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书;年度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4)市科技局开展形式审查、综合评审、党组研究,确定拟定支持计划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后编制贴息计划并拨付资金。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990—6242605
在线咨询渠道:klmykjjfzk@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908室
克拉玛依市科技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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