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30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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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2026428日,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印发了《克拉玛依市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克科规〔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若干措施》新政办发〔202412号)精神,随着克拉玛依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科技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技术创新活动日趋活跃,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无抵押、高风险的特点,在传统信贷模式下难以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成为制约企业研发投入、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中国人民银行等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等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创新活力。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LPR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贴息总额最高可达50万元。通过财政支持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引导企业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改造等核心环节,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强。

二是规范贴息管理流程,保障政策公平高效。实行银行及科技贷款产品备案制,明确贴息申报、登记、审查、评审、公示、资金拨付等全链条操作规范。强化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责任和银行对贷款服务的合规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贴息等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惩戒。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透明、精准,维护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金融信用秩序。

三是实现新老政策平稳衔接。《管理办法》实施前后的主体范围基本一致,对已按试行办法进行贷款但尚未贴息的企业贴息标准及程序仍按原办法执行,有利于政策平稳接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局内征求意见。20263月,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初稿)并在局内征求意见,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2026313日,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分行等9家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2项,未采纳的建议已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向市财政局征求发文建议,市财政局反馈不联合发文。形成《管理办法(草案)》

三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317日至325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管理办法(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并将征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是进行局内专题论证。向分管领导汇报管理办法》编制情况,并报主要领导研究,完善《管理办法》

五是完成法制审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并取得律师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

制定印发。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428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科技贷款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科技型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引导银行机构开发适配科技企业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贴息申报体系。推动企业将贴息资金精准用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促进全市研发投入稳步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为克拉玛依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七条,包括总则支持对象银行与产品备案贴息标准与申报管理与监督附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

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科技贷款和科技贷款贴息的基本概念。

(二)支持对象

明确了可以申请科技贷款贴息的企业类型,包括各类经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并提出了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合法经营、拥有研发能力、信用良好等。

(三)银行产品备案

规定了对银行科技贷款产品实行备案管理的要求,并阐述了银行工作的期望

(四)贴息标准与申报

说明了申请贴息的贷款需满足的条件,规定了贴息比例为贷款同期一年期LPR50%及企业年度补贴上限,并完整介绍了从贷款备案、申报、评审到资金拨付的整个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五)管理与监督

强调了申请企业和合作银行的责任与违规后果,明确了对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惩戒措施,以及对违规银行取消备案资格的监督管理机制。

(六)附则

附则部分提供了关于本办法生效日期、解释权归属以及其他补充说明的信息,确保该办法能够有效地实施。

六、创新举措

将贴息基准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LPR50%进行补助,切断补贴金额与实际利率之间的正向关联,避免对高利率贷款的变相鼓励,使政策激励方向更加清晰。新增企业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克拉玛依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贷款信息登记的前置要求,将管理关口前移至贷款发放环节。这一调整实现了从事后申报事前备案、事中跟踪、事后审核的全流程管理转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学技术活动的实施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咨询评审专家及第三方机构等责任主体开展科技金融专题培训,通过银企路演、政策宣讲等方式增强银行与企业的沟通了解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各类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好对科技贷款贴息的宣传和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妥善处理好政策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八、常见问题

1.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科技贷款贴息?需要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答:贴息支持对象为在有效期内的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登记,生产经营合规,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并设有专门研发团队;(3)财务制度健全,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接受信贷监督,具备还款能力;(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贴息标准是多少?企业一年最多能获得多少补贴?

答:对符合条件的科技贷款,按企业贷款时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家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不超过3笔(按贷款凭证计),年度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贷款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或流动资金周转,且贷款本息已按时足额偿还,未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3. 企业如何申请贴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贴息申报程序如下:(1)企业应在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克拉玛依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贷款信息登记;(2)关注市科技局发布的年度贴息申报通知;(3)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复印件;利息支付凭证及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材料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书;年度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4)市科技局开展形式审查、综合评审、党组研究,确定拟定支持计划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后编制贴息计划并拨付资金。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方式:0990—6242605

在线咨询渠道:klmykjjfzk@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号市机关1号楼908



克拉玛依市科技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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