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行政调解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12-04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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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51119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克拉玛依市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助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纠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办法》是克拉玛依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旨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具体化、本地化,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二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化解合力。行政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将行政调解作为建设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对构建服务型政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立足克拉玛依市社会治理实际需求,着力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整合解纷资源,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办法》强调行政调解的自愿、合法、公正、高效、便民原则,既注重程序的规范性以保障调解质量和公信力,也兼顾灵活性以提升化解效率。通过细化申请、受理、调解、协议达成等环节,增强可操作性,推动基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职责,解决不愿调、不敢调、不会调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政府意见。202542日,市司法局向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级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书面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集25条意见建议,采纳了7条,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91日至910日,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办法》(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是完成合法性审查。2025915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是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调度和完善。20251016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市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就办法的实施作出具体部署该《办法》于2025116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19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办法》,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调解工作新格局。一是规范调解流程,明确申请、受理、调解等各环节的时限与程序要求,确保活动规范透明。二是提升化解效能,通过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相结合,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力争将多数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回访及责任追究制度,保障调解质量与公信力。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行政调解的定义与基本原则。办法将行政调解界定为行政机关通过说服、疏导、协商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依法化解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活动。其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平等、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二是细化了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引发的行政争议、行政赔偿补偿争议等也纳入调解范围。在管辖上,一般由履行相关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负责调解。三是规范了行政调解的具体程序和时限。办法规定了申请、受理、调解、达成协议等环节的程序。当事人可书面或口头申请,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终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四是明确了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和保障措施。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该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为增强执行力,当事人可依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对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依法申请公证。

六、创新举措

一是设立调解委员会方面,要求行政机关成立专门调解机构,吸纳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参与(第七条)。二是在简易程序适用方面,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可简化流程,当场调解(第二十四条)。三是容错纠错机制方面,对工作人员非主观故意的失误依法容错,鼓励积极履职(第三十七条)。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经费与队伍建设:市、区人民政府保障工作经费,加强调解员培训。

2.衔接机制:推动与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信息共享,形成多元化解闭环。

八、常见问题

1.问:哪些纠纷不能申请行政调解?

答:已进入诉讼、仲裁、信访终结程序或超出法定时效的纠纷不适用(第十一条)。

2.问:调解协议能否反悔?

答: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应诚信履行为增强执行力,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增强效力(第三十三条)。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906232291

电子邮箱:klmyssfqq.com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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