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3-27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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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精神,促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2025321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克交规20251号,以下简称《政策》)。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国家为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监督管理,规范新老业态融合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67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7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20209 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要求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运营的网约车等新业态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市民的出行习惯逐渐改变,网约车凭借其便捷性、灵活性,提供了更加便捷、个性化的出行方式,逐渐成为城市出行的新趋势,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选择。为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克拉玛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开展调研。202519日至10日,市交通运输局赴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滴滴出行新疆分公司开展调研;同时参考借鉴疆内外其他城市有关网约车管理的经验做法,起草了《政策》征求意见稿。

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意见。2025217市交通运输向市发改、公安、网信、通信、人社、市场监管、商务、生态环境、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征求意见;2025220日,市交通运输向各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224日至35日,市交通运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克拉玛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集1条意见建议,采纳了1条,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完成合法性审查。2025314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交通运输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讨论和完善。2025318日,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21日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要求,做好网约车运营的监督管理,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政策》共二十九条,包括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附则。

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准入条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应当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明确车辆条件。按照国家确定的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出租汽车发展原则,明确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满足相关条件,明确网约车的报废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三是明确驾驶员条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需满足驾驶经历、安全驾驶等方面条件,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四是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保证接入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合法性,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在服务所在地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运营服务。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六、创新举措

实现巡网从业资格证件互认。网约车与巡游车作为城市客运出租服务的不同形态,对驾驶员的职业素质、服务规范以及安全运营方面有着基本相同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资质互认从事网约车经营,可以有效推动传统巡游车与网约车业态的协同发展;同时有效化解网约车发展初期的专业驾驶员可能存在短缺的问题,实现便民服务与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机统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印发了《关于克拉玛依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通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要积极做好政策宣贯和引导,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印发宣传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力度,尤其是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好网约车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及退出机制,注重实施效果意见收集,切实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八、常见问题

1.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克拉玛依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安全生产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

2. 从事网约车的车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是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轴距 2650 毫米以上,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有一键报警功能)、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含人机交互功能显示屏,具有可安装网约营运服务司机端APP、计时计程、车内及车外视频记录等功能)等,并且能够正常接入克拉玛依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符合本市机动车环保标准;车辆登记注册地应在本市;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且已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六年。

3. 从事网约车驾驶员需要什么条件?

答: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合格;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法规

联系方式:0990—6977066

在线咨询渠道:klmy_jtj@163.com

线下咨询窗口:克拉玛依市天山路116号市交通运输局113办公室


克拉玛依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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