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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克政办发〔2023〕33号
  • 2023-05-31

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09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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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23〕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克拉玛依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一)统筹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思想认识到位、日常研判到位、群测群防到位、值班调度到位、平台整合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工作要求,部署开展全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印发《克拉玛依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推进。

(二)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克拉玛依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克政办发〔2020〕35号)要求,委托乌苏七星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开展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风险普查工作以《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1:50000)》项目成果为基础,采用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等步骤进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交要求,按时完成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说明等成果汇交工作,并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经地质灾害风险综合评价及区划,克拉玛依市高风险区为54.22平方千米,占比1%;中风险区为219.37平方千米,占比3%;低危险区为7464.49平方千米,占比96%。

(二)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确定群测群防信息员,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9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9份,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融雪期、汛期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的现场实地检查。全年共巡查90次,重点排查了独山子区泥火山北坡、奎屯河东岸等隐患点。经排查巡查,未发现风险隐患。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活动,通过摆放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发放地质灾害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居民关注并识别身边的各类风险隐患,提高全社会尤其是易发区和隐患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测、自报、自防、自救的防御能力。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为升温融雪水、局部暴雨、连续降雨、地震等,其他部分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我市地质灾害易发生时段主要在每年的4—9月,其中4—5月主要是快速升温融雪及春季降水引起地质灾害;6—9月主要是大雨或暴雨引起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近年来,我市未发生因融雪、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中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独山子区泥火山、奎屯河东岸沿线等区域,以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为主,要重点防范独山子区泥火山、大峡谷景区、奎屯河东岸、世界魔鬼城景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期巡查检查力度。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主要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调查、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等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

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经调查克拉玛依市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1处,其中崩塌3处、崩塌隐患点7处、滑坡3处、滑坡隐患点2处、泥石流6处。

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独山子泥火山北坡、奎屯河东岸、奎屯河中上游及奎屯河大峡谷景区,其次为乌尔禾区西干渠49公里处、魔鬼城景区、217国道(312+300)公里等处。

1.崩塌。

崩塌及其隐患点共计10处,规模多为小—中型,集中发育在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及乌尔禾区。按空间分布划分,崩塌隐患点主要集中分布在独山子区泥火山北坡、奎屯河东岸、乌尔禾区世界魔鬼城景区等区域,多呈条带状分布。岩质崩塌集中在剥蚀低山丘陵沟谷切割强烈的山坡、人工修路形成的陡峭基岩体处,土质崩塌集中分布在奎屯河河谷两侧高陡边坡。威胁娱乐设施、游客、简易道路、牧民、牲畜、217国道来往车辆的安全。

2.滑坡。

滑坡及其隐患点共计5处,规模为小型。集中分布在独山子区泥火山北坡。主要由于人工开挖坡脚,斜坡下部支撑受到破坏,改变了斜坡原来的应力平衡,形成陡立边坡,边坡上部覆盖有碎石土等第四系沉积物,随着含水量的增加而成为易滑地层,在降雨和融雪水渗入、地震等作用下,斜坡堆积物易发生滑坡,威胁泥火山北侧废弃油罐、草场等设施安全和游客安全。

3.泥石流。

泥石流及泥石流隐患点共有6处,规模均为小型,均分布在独山子区。泥石流灾害集中分布在奎屯河中上游右岸,共5处,泥火山北坡木栈道旁1处,均属于低频泥石流,易发性为低易发。沟谷流域范围山高坡陡,山体风化破碎,植被不发育,沟床侵蚀强,加之沟床内堆积有大量松散碎屑物质,可为泥石流提供丰富的物源条件。每年汛期遇有大雨或暴雨,有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威胁下游的简易道路及电杆的安全。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每年5—9月汛期,是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易发期,也是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防治管理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致伤亡,共同做好气象预警、山洪引发泥石流防范及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2.不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各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独山子区、乌尔禾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和培训,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3.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调查。各区人民政府特别是独山子区、乌尔禾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克拉玛依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以隐患识别、风险评价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夯实防治工作基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等。

4.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判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既要管住已有隐患点,又要管住风险区。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对旅游景区等特殊敏感区域,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隐患威胁。公路铁路沿线,既要严防工程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尤其是新动工、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建设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5.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和综合治理。各区人民政府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强化日常训练,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通信、医疗、电力等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大人员、物资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提供应急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积极统筹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宣传和避灾避险演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普及,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进矿山,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各区人民政府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尤其要注重提升景区游客避险能力,强化夜间和断路、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境下避险演练,有效提升干部群众在复杂条件下避险逃生技能。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

7.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调度等各项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汛期地质灾害日调度、灾险情速报以及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并立即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住建、水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要立即转报本级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

附件: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联络人员名单


附件

克拉玛依市地质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联络人员名单

单  位

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市自然资源局

张治平

三级调研员

18999506366

市自然资源局综合科

青格乐

科长

18909901949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唐志强

科长

13565452936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张天赐

一级主任科员

13909908855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吾守艾力

工程师

15999396882

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分局

刘  波

联络人

18909903727

市自然资源局独山子区分局

张勇新

联络人

18997705357

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艾克拜尔

联络人

17609908857

市自然资源局乌尔禾区分局

马远飞

联络人

1869900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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