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新克政发〔2023〕24号
为全面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的引导作用,为克拉玛依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及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压有保、持续利用原则,坚定不移严格保护耕地,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供应结构,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多措并举做好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僵尸企业用地的盘活利用,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供给引导需求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科学保障我市“一主多元”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夯实重大项目建设基础,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适度控制增量盘活存量,逐步消化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2. 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2023年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3. 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建设项目用地,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合理安排新增用地。
4. 持续利用原则。土地利用应兼顾眼前及长远利益,更应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29公顷以内,其中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51公顷,居住用地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0公顷,特殊用地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克拉玛依区土地供应量259.40公顷,占供应总量31.31%;独山子区土地供应量106.56公顷,占供应总量12.86%;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土地供应量198.07公顷,占供应总量23.9%;乌尔禾区土地供应量264.57公顷,占供应总量31.93%。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优势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有序供应,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别墅类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优化住宅供给结构,健全住房用地的供应与保障,认真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和措施,实现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运行。同时,积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高级化、集群化、低碳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积极支持旅游、信息、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计划。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性发展。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着力从存量土地挖潜,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2. 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开展引导产业集聚区建设,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规划工业用地区块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
深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机制和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保障措施
各区,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适度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年度供应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增强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后,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需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以此强化供应计划的严肃性,并适度体现计划的灵活性。
(二)加强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建立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发改、住建、商务、工信、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前服务、全程保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及重点建设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开发周期,合理把握土地供应时序节奏,推进计划实施,力争全面完成年度供应任务。
同时,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土地收储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发改、住建、商务、工信、交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土地市场稳健运行
切实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市场调控作用,突出重点,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用地应保尽保,在显化土地价值的同时,保证土地市场服务民生。
加强批后监管制度,完善土地交易规则,严厉查处闲置土地、违法用地行为,增强土地有效供应能力。对涉事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推动行政管理信息的失信惩戒应用。
(四)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跟踪和调整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对计划实施动态跟踪,及时掌握土地供应情况,为制定和调整供应计划、调控城市土地利用方向提供快速科学的决策依据。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会同发改、住建、商务、工信、交通等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 1. 克拉玛依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克拉玛依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3. 克拉玛依市2023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附件1.克拉玛依市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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