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克拉玛依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6-06-08 来源:市水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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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取用水户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克拉玛依市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克拉玛依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予以公布:

本次划定以2024年新一轮全国超采区划定成果为基础,按照水利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技术要求》相关规定执行。全市共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面积858km²,其中,克拉玛依区772km²,独山子区86km²。本次未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

附件:1. 克拉玛依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图

      2. 独山子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图

      3. 克拉玛依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坐标

      4. 独山子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区范围坐标

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2026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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