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在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包括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克拉玛依市、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已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克拉玛依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做好“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做好日常指导监督、考核评估工作。同时,明确市、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综合科)专人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了政府信息审核、公开工作一体化。
2. 持续监督检查,规范考核评估。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46号)为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能,每月印发工作提示,安排部署政务公开每月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每月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专业队伍。
年中就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各部门再次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其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持续推动落实,增强公开实效。
1.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积极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克拉玛依市于2020年3月全面启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两上两下”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开展编制工作,形成市、区、街道三级联动。2020年6月底,克拉玛依市在全疆率先完成并公开140家政府部门,13个街道办事处及2个乡镇人民政府,涉及2000余个政务公开事项的标准目录,实现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
二是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强化用权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法定政府信息。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公开了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同时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诚信网等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初步解决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出台前,均能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草案和决策依据,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民生领域的相关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列席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及时公开了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 聚焦“六稳”“六保”,以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全链条体系基本建立。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新修订的《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继续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专门一章,对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提出明确要求。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特别是涉及保就业、保民生等“六保”有关的政策信息,严格落实文件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后,第一时间以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零距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对外公开发布,同时将政策解读材料以简、短、精的文字、图片、视频消息等形式进行推送,积极释放“正能量”。政策发布后,各级行政机关密切关注社会反应,对误解误读及时作出回应,稳定市场预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策执行人员的培训,确保各项经济便民政策在宣传执行环节不走样,全面惠及市场主体。
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及市场监管信息全面公开。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规范公开克拉玛依市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提升服务效能,同时,设立查询公示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服务清单、信用信息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透明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 “市场监管规则与标准”、 “市场监管业务小助手”栏目,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管的规则、标准,保证监管的公正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作用不断增强。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个渠道向公众通报准确权威的疫情防控信息5000余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及时转载发布国家部委、天山网等官方渠道有关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知识等信息,同时通过张贴海报、入户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知晓率普及率,提高群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是持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部门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了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权限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示公告及出让结果信息。
三是持续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分配结果、中央直达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及时公开教育政策和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条件、学校情况等信息。深入推进住房建设、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务员招录、人才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政策文件信息公开。
4.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交流互动渠道。
一是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克拉玛依市共受理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23件,均予以规范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件有落实、有回应。
二是强化舆情回应。市政府各部门均建立完善了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针对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准确回应涉及我市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政务舆情。
三是政府服务热线作用凸显。整合17条服务热线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宣传法律政策、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在党和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2020年至今,共妥善处理5.66万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5. 持续推动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紧紧抓住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重要载体的建设和发展不放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办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3000余条。
一是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政府信息规范公开。年内建成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页面设计,优化栏目设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构建政府信息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利用的便民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工+技术”自查整改为手段,持续提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化水平。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并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中。同时,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每月印发工作提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力求问题整改到位,实现政府网站合格率达100%。
三是以安全运行为支撑推动政府网站建设。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重要时段政府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各级主办单位扎实做好安全风险排查和安全加固工作,开展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内容的应急演练。
6.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善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确保考核指标满足政务公开新形势新目标要求,以严格考核促工作落实,组织对全市38个行政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其中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单位的28个,被评为良好单位的有8个,2个单位被评为合格,未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同时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25 | 25 | 19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95 | 44 | 4188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37 | -43 | 60548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68 | 1611 | 591339 |
行政强制 | 129 | -22 | 119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 | -1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26 | 8552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11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4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6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11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主要问题
1. 政务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部门政务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内容不及时。
2.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政务公开人才队伍专业技能参差不齐,对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意见的审查把关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1. 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提升专项活动。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持续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拓展政务公开载体,实行“一月一提示,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责任部门自查自纠、及时改进,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范围与质量,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综合运用业务培训学习、线上线下教学等有效形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质量。
关于以上报告,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1年1月26日
相关链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