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拉玛依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来源:克拉玛依区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克拉玛依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与附表,共六大板块。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级、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按照自治区及市政务服务科的工作要求,克拉玛依区结合2021年度自治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政府网站督查考核指标、信息发布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完善,并且严格规范公开政策文件,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特别是市政务服务科制定下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落实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其余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的“三审三校”流程制度,保障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发布正常及时有效。

(二)继续加强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在全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今年共组织区政府各部门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共2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重要文件内容,以及按照自治区,市级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各单位学习相关文件,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三)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机制

开展了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月度考核工作,实行“一周一考核,一月一通报”日常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限期整改的各项要求和内容,做到督查考核工作的常态化。通过下发通知、电话催办等方式,及时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制定了政府网站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采取日常检查和季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完善程度及社会公信力。

(四)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里坚持不断丰富信息种类,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拓展政务公开平台,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

按照市政务服务科相关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并在网站首页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包含“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六大项内容。同时保证政府信息内容的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的可用性。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实行一厅式政务服务。将服务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办理服务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实施“一窗式”、“一站式”服务。

(五)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对全区运营中的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严格的督促更新工作,避免出现超过7天不更新的情况,以及互动回应功能正常使用,避免出现不回复等情况。

(六)继续强化主动公开和维护更新工作。

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要求,严格落实栏目维护责任单位信息发布人员审核、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复核、主要领导审签的“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填写三审表。各部门负责处理意见审核,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审查,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参与运转协调的局面。

一是主要内容及时公开。全年克拉玛依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9244条,新设“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征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平台”“法制政府建设”等专题专栏14个,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稿件10篇,行政处罚信息445篇,政务动态信息7932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10篇,全文电子化率达到99%。一是公开了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区长信箱等情况的调整、变动信息;二是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21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三是公开了克拉玛依区任免通知、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拟提拔干部任前公示信息;四是公开了2021全区各部门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五是公开了教育信息、就业信息、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是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宣传阵地,积极配合网信等宣传部门的要求,在网站上公开需要公开的内容,按时转载国务院自治区重要信息,促进了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切实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收费、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21年,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5

行政强制

1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2.6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民互动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尽量多用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利用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提升政策知晓度。

二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供领导信箱、业务咨询等功能,研究落实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在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

六、说明与附表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克拉玛依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年报中所列数据是由克拉玛依区各部门的总和统计,统计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克拉玛依区政府办联系。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融汇科创大厦A座609室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