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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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2021年度克拉玛依市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包括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克拉玛依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立足完善机制,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提高公开精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走向纵深,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监督考核。

克拉玛依市、区两级均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级行政机关均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安排办公室(综合科)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务院、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能,按年度印发工作要点、季度组织业务培训、月度印发工作提示、年末编制年度报告等方式,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同时,完善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细则,确保考核指标满足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组织对全市38个行政机关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其中,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单位的30个,被评为良好单位的有6个,2个单位被评为合格,以严格考核促工作落实。

(二)突出利企便民,增强公开实效。

1. 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强化决策公开。2021年,积极主动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共计73条。规范建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集中公开了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主要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意见共计137条。

二是强化用权公开。设立“规划纲要”栏目,全面向社会公开克拉玛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科技创新、人才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专项规划,并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及时动态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务员招考等法定政府信息。开设地方债务、财政直达资金、惠民惠农等栏目,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新疆克拉玛依)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立依据、条件、程序等,并公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三是强化服务公开。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规范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条件、材料等信息,优化升级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中心(站、点),设立了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办事服务区,促进政务公开线上线下同频互动、融合发展。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建立“疫情防控”专栏,及时精准转载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信息400余条,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

2.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设。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及时动态调整2021年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人才就业、养老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策文件、服务和管理等各类事项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信息5000余条。

3. 切实改进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

持续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政策文件、解读材料、解读主体、解读人、新闻通稿”同步五公开原则,积极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并主动回应,助力政策完善。同时,创新解读回应形式,注重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形式解读回应,确保群众看得到、听的懂,提升政策知晓度,提振发展信心,累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0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8条。

4. 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建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政府网站建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汇集政策、指南、制度、法定公开、年度报告等5个大类26个子类的政府信息,全覆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链条公开涉政务活动、投融资、民生、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全方位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全渠道公开疫情信息。2021年以来,累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余条,实现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一网即查”。

二是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指尖平台”。整合优化形成政务微博、微信等集群协同的政务新媒体矩阵,突出群众需求导向,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53家政务新媒体发布惠企惠民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疫情动态、防疫科普等信息2万余条,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回应社会关切、提振发展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断汇集指尖上的“正能量”。

三是政府服务热线作用凸显。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宣传法律政策、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在党和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2021年,共妥善处理8.97万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5. 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组织各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编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统一答复文书各要素,严格禁止不予答复、超期答复等行为。2021年,全市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案件27件,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6.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8

1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9910

行政强制

28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41.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8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2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6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8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主要问题

1. 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和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存在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2. 部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答复内容或方式不规范。

3. 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有待加强,在助力政府信息公开、高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健全完善宣传解读机制,推动各区、各部门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部署、同时发布,文件执行中,密切跟踪社会舆情,持续解读。增强解读实效,推动各区、各部门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2. 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力度,持续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避免因程序失当、答复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形成依申请公开办件处理答复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3. 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持续督促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做好常态化更新工作,优化政民互动等功能,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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