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来源: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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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克拉玛依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总计公开政府信息102件。其中,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公示执法类政府信息73件,公共法律服务专栏21件,其他类8件,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坚持对符合公开规定的信息,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编制我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时公开并更新了包括律公证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多个方面办事指南等信息。对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优化,对目前所有能够主动评价事项进行评价和关联,对学历公证、学位公证等跨省通办公证事项进行认领和信息完善。公开了市司法局2021年度财政决算、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克司罚决字〔2022〕第1号),以及市司法局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等,4月编制完成市司法局2022年权责清单,待市委编办通知公开后统一公开。举办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回应工作。2022年市司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克拉玛依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2022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进行政策解读,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对《克拉玛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进行结果反馈。

三是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动态更新。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公开市司法局代拟稿,以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以市司法局名义印发的须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印发《2022年度克拉玛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全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市政府规章3部,均继续有效,共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4件,继续有效58件、废止2件、修改4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核对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确保真实可用,在工作日内电话保持畅通,每日登录电子邮箱查看是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

严格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信息的报送、审核、对外公开规定,所有对外进行发布的信息均要填写保密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科学合理予以公开,坚决防止在政务公开方面出现失、泄密事件。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为了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明确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教育培训方面。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按要求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期,扎实做好迎接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绩效考核)及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按时填写报送工作台账,切实将学习过程与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和不足,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结合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准确把握公开情况,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多渠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以提高各相关科室报送信息的紧迫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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