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的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事科),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本领域重点信息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在市气象台对空气质量日报数据进行发布,做到每日更新,实施空气质量月报。对克拉玛依市河流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监

测,对供水厂出水水质及用户水龙头水质等进行数据共享,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水源到水龙头全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情况的信息。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情况进行公示。2022年,共发布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公示193条,共发布微信信息2920条,微博信息9950条。共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信息178条,采用158条。向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克拉玛依电视台、克拉玛依日报等新闻媒体推送展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31篇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积极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2022年,我局接到单位以及自然人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条,我局根据申请公开要求核定后,均已回函予以公开。

(四)生态环境领域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并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公开《克拉玛依市本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年)》。新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专栏,保障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到位。

(五)落实监督保障制度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我局实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分管政务公开局领导实施监督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通过设立的举报、投诉电话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对其进行梳理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对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我局将不断提高平台建设水平,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保障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按时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5日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