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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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 2022 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和媒体运用,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逐条细化分解,进一步完善了《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深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对照《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市局定期开展检查和指导。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实行重大决策公开。

主动将《克拉玛依市划拨土地出租租赁金收费标准评估》编制工作列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的审查,先后2次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并发布听证会公告,在经过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将主动公开评估成果。

2.加强自然资源重大工作信息公开。

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克拉玛依市三调主要数据公报、克拉玛依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克拉玛依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克拉玛依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克拉玛依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重大工作信息14条。特别是与克拉玛依区、市住建局共同召开了2022年克拉玛依区住宅项目新闻发布会,帮助各地房地产企业和群众更好地了解近期将挂牌出让的5宗住宅地块。

3.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出本部门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新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即《克拉玛依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已全部反馈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予以公开。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质量并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对我局和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事项,按照“就近办”的原则,对照最新的《国家级基本目录和自治区特有目录》进行全面认领发布和完善优化,不断提升网办覆盖率,压缩承诺制审批时限。同时,细化、统一各区办事指南,规范填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数量要求等,定期开展了检查指导。

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出台我市《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实施办法(试行)》,涉及用地选址预审等政务服务66项,实现了“材料不全也能提前办”;出台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对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等工程建设项目,3日内即可先行做出工程规划许可决定,全部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做好政策讲解,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并在市人民政府推进经济稳增长统一部署下,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宣传“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等优惠政策。

三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一是推行建设用地项目“交地即发证”,将流程步骤在克拉玛依融媒、克拉玛依日报予以公开,并已成功在乌尔禾区颁发首本“交地即发证”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地与发证的无缝衔接。二是建立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制度,通过克拉玛依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具体为:容缺除住建部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通知书》之外的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如规划验收意见、消防验收意见等。三是依法推进信息共享,将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房屋调查流程前置,在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中,房屋调查成果可直接使用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成果,无需申请人另外提供资料。

四是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审批权限下放后,市、区两级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抽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2022年度,制定行政执法检查任务5项,与市人防办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1项,共涉及市场主体83家。2022年度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各项检查任务均按计划正常开展,预计11月全面完成本年度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5.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

一是土地市场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市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并连接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土地市场相关信息近232条。其中,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82条,供应结果公告149条。

二是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并连接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市采矿权审批公示9条,矿业权出让结果公示1条,各类报告审查结果公告公示4条。并切实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做好规划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相关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将8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规划许可方面,网上并项目现场公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59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2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145项。着重将2项规划条件变更事项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召开听证会。

6.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于2022年3月5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部门预算,内容包括有关文字说明和所有应公开的部门预算表格(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其中:相关支出表已细化到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发布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

加强政策公开源头管理,要求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明确政策解读主体、解读程序和解读标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我局发生需要政策解读的文件3件,即《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实施办法(试行)》《克拉玛依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克拉玛依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该3份文件的政策解读一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信息发布与回应。

一是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积极做好“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活动的信息发布。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统一登记便利化等为重点,做好信息发布。特别是通过克拉玛依融媒体,积极向全社会宣传我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自然资源领域容缺受理”等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局共报送稿件82篇,其中被自治区级采纳7篇,被市级采纳10篇。

二是用好“微信公众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对局政务新媒体定期开展自查,今年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要求,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大事项,及时发布政策等90条信息,同时,发布不动产登记流程、要件等信息方便群众办证。

三是做好重大舆情的回应。

加强舆情研判,针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处置。认真做好人民网留言及5件网络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网民诉求,主动解决网民问题,网络舆论环境得到持续净化。

3.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规定办结,无超期办理情况。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行为而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9.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例如,仍需进一步督促各区分局依照《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严格落实公开;还需进一步探索和拓展政民互动交流的形式和渠道;政务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

严格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加强督促指导和网上巡查,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二是积极发布与公众关系密切的重大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国土空间规划、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标定地价更新等重大信息。三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全面做好服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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