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1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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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了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落实主动公开。按照坚持服务为民、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联系方式、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布了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政策宣传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重点。首先,在公开内容上,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优抚安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综合运用政务公开栏对政策进行公开,积极回应来电、来信询问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疑问,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交流氛围。

3.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各种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制度、公开质量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如部分信息应消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对信息公开工作理解不够深,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监督管理还需加强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抓好整改落实。

(一)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制度落实,做好制度学习贯彻。为此,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新《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保密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结合新政策、新法规制定更加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实效,抓好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退役军人关注、关心与退役军人利益密切相关问题的公开。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严格执行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必须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促进政策解读有关工作落地落实,促进社会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了解,竭力让退役军人拥有获得感、幸福感。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及退役军人关心、关注、急切等热点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网络、电话等介质作用,及时解决公众关心、关注和急切需要解决问题事项,逐步形成多部门联动、区县(局)联动的公开机制,确保老百姓关注和反映的问题,不存在因网络咨询多、电话咨询多等因素引起的漏办、迟办、错办等问题,确保了每一件申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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