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1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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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克拉玛依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年克拉玛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增加主动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我委公信度。

我委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并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及时为基本原则,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委工作议事日程,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质、有量。按照《克拉玛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委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价格信息、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方面政务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1年共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上一年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及便民性等方面还须进一步改进。2022年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培训指导,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发改委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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