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履职尽责,加强探索实践,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改革等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直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专门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完善了《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严格对照目录落实公开。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可以由该派出机构、内设机构负责与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通过文件要求和日常督促指导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制定基层公开目录,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按照《克拉玛依市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暂行规定》和《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要求,将《克拉玛依市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克拉玛依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两项工作,主动列入《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听证会公告,并于2020年9月7日召开了克拉玛依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除市区政府相关领导、部门外,还邀请了乡镇代表、村民代表参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目前,我市补偿标准有显著提高,测算成果已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2、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出本部门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文件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已全部反馈市政府法制部门予于公开。对自然资源领域《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我局无与民法典相抵触的政策性文件。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关于商业建筑规划指标计算补充规则的通知》《关于公布实施克拉玛依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等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修改;配合市住建部门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审核;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3、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质量。按照《克拉玛依市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任务责任分工表》要求,对我局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中的事项进行完善和优化:结合线上受理、流转、审批等方式,提升网办覆盖率,将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至原来时限的70%;细化办事指南,规范填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方式、数量要求等;重新制定标准统一的办理流程图,做到“步骤细致,一看就懂”;增加线上空表下载、样表示例等服务。此外,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不见面办理”,向办事人员广泛宣传“邮寄申报材料”的创新方式,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二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试运行”过度为“正式运行”的过程中,结合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要求,对原有审批模块、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在各区自然资源分局推广使用,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提高了社会主体的满意度。
三是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一件事”改革。根据《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要求,推动设立“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申请事项,整合工作流程,实现数据共享。目前,我局与税务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对克区二手房交易进行新流程测试,已成功将录入在自治区一窗受理平台的项目分发至税务和不动产平台,完成由不动产登记部门为主导的交易缴税发证工作。为今后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行办理”做好基础工作。
四是落实自然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审批权限下放后,市、区两级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工作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参照自然资源部“互联网+监管”监管系统事项清单和自然资源厅双随机事项清单,制定了我局2020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上报自然资源领域检查事项8项,并制定2020年行政执法检查任务3项,与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项,共涉及市场主体15家,其中检查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11家,检查矿产企业现场4家,15家企业中除1家未开展经营活动外,其余均检查合格,我局将检查结果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4、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
一是土地市场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市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并连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土地市场相关信息300余条。其中,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64条,用地批前公示124条,供应结果公告130条。
二是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一是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并连接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市矿业权市场相关信息4条,其中出让公告2条,结果公示2条。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1条、关于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的公告1条。
三是认真做好规划领域信息公开。
(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我局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在建设区域内建设单位设置的公示栏(牌)中进行了公示。
(2)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要求,规划编制方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控制性详细规划3条,规划许可方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12条。其他按《指引》公开层级要求由各区自然资源分局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5、加强自然资源重大工作信息公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我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的公示1条,关于开展“多测合一”备案工作的通知1条,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1条。
6、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0年,按照市政府分工方案,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的人大建议0件,负责办理的政协提案0件。
7、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于2020年4月1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内容包括有关文字说明和所有应公开的部门预算表格(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其中:相关支出表已细化到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于2020年7月2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内容包括有关文字说明和所有应公开的部门预算表格(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8、加强诚信管理信息公开。
落实《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市场领域诚信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归集管理。对自然资源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行了更新,经梳理:自然资源领域公共信用目录7项,数据源点5个,涉及用地管理2项,规划管理3项。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改革要求,我局2020年的数据源项比2016年数据源项减少了4项,向克拉玛依诚信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项。
(二)发布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
加强政策公开源头管理,要求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明确政策解读主体、解读程序和解读标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工作统筹,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我局发生需要政策解读的政策性文件2件,即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关于商业建筑规划指标计算补充规则的通知》《关于公布实施克拉玛依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对文件的政策解读一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信息发布与回应。
一是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发布。积极做好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等活动的信息发布,在人流密集区域摆摊开展信息宣传。以疫情防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三调、不动产统一登记、矿山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等为重点,做好信息发布。中国自然资源报、克拉玛依日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共刊发我市自然资源新闻40余条。
二是用好“微信公众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信息获取和办事渠道。对局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自查,并落实了整改。2020年我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要求,每两周及时发布政策等信息,发布登记流程、要件等信息。
三是不断提升“12345”“12336”举报咨询电话服务水平。围绕“问题导向”,把提升政务热线服务水平作为政务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值守,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日常值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落实12336举报电话值守人员。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处理流程,探索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受理12345热线及群众来信、来访60余件,反映规划停车位及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按期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3、做好重大舆情的回应。
加强舆情研判,针对不实信息,及时进行处置。认真做好3件网络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网民诉求,主动解决网民问题,网络舆论环境得到持续净化。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定办结,无超期办理情况。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行为而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 |
0 |
11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 |
0 |
4415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3 |
0 |
8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例如,在明确公开主体后,仍需进一步督促落实分局公开;在政民互动交流上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联络员总结、提炼能力有待加强。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督促指导,继续推进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推动以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为重点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更加透明。二是积极发布与公众关系密切的重大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信息,及时发布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信息。三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做好服务公开。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清单,逐步形成局政务服务标准化、集约化和全流程网上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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