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核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局务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讨论政务公开各项汇报材料,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教育。结合日常干部学习培训,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如《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多项配套制度,为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强化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019年10月1日,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办事指南平台作为政府民生热点督办事项整合至克拉玛依市政务网便民服务栏目中,并更名为“市场监管业务小助手”。该平台从最初建设到如今,历经15年的历程,囊括了市场监管局所有的对外事项的办理。其建设初衷是解决官方政务服务办事网站生硬的材料目录及表格下载方式,以及专业的官方的术语和流程图给普通群众造成的难以理解的问题。在15年的建设及运行中,该系统通过时时收集办事群众的意见及不断的完善和改造已经非常成熟。
业务小助手的目前功能十分完善。主要即体现在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清单目录、示范文本及常用工具等上,涉及的法规、文件、范文等,均在材料提交清单里会有不同颜色直接下载的提示,群众可以直接点击即可下载或者浏览,非常便利。
2.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工作。2019通过双随机检查的900户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
3.强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力度。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工作要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按要求公示各类案件,特别是对关系社会民生的食品、药品类案件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中予以公示。2019年度公示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案件25期,公示药品、医疗器械类许可共12期64条,其它各类案件及许可信息均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
4.开展各相关行业抽检工作,增强抽检结果公示力度。2019年流通领域商品共抽样109个批次,涉及小家电、电线、消防产品、儿童玩具、学生文具、电动自行车、中小学生校服、润滑油、塑料购物袋等,监督抽检中共发现不合格商品共23批次,总合格率79.8%;食品生产及食品经营领域各类糕点、酒类、食用油、月饼、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各类食品共抽样452批次,发现不合格共5批次,合格率98.9%;所有抽检结果均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5.举办克拉玛依市2019年“3·15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3月14日下午,由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广播电视中心联合制作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克拉玛依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了录制。市领导、市消费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及部分经营者、消费者代表160多人参加。3月16日晚,主题宣传节目在克拉玛依电视台一、二、三、四、五套不同时段进行播出。
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3场次,共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4900份,展出宣传展板26块,参加人员5200余人次,咨询人员1685人次。通过悬挂条幅、LED电子屏等方式,多角度宣传 “3·15”活动,共在64家商场、超市、市场等经营场所宣传“3·15”口号。在市区主要路口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共播放1万余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各类信息76期,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5件,公告2期,政策解读1期,部门预决算公开5期,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案件25起,药品、医疗器械类许可共12期64条,抽检结果公告19期,规范性文件2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案件信息7起,双随机检查结果90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受理依法依申请公开。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803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77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23 |
0 |
32 |
行政强制 |
16 |
0 |
1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1.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主动性仍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不够。
今后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提升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梳理、统筹原各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高标准重新构建新整合的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平台,展现新内容、新水平、新气象。
2.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要掌握最新工作要求,确保第一时间规范调整到位,防止工作疏漏。同时,学习其他地州、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
3.进一步在主动公开领域下功夫,在确保“应公开必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优化信息服务。
4.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业务,主要有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企业迁入迁出业务、档案查询业务;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行政审批业务。但目前今年所办理的这些业务量从目前使用的综合业务系统中已无法查询,主要原因是:
一是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下半年将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自然人独资企业均下放各区局,共下放1400余家企业。
二是按照管辖权限划分,原由克拉玛依注册登记的128、129、130团以及五五新镇、共青镇辖区的市场主体全部迁入第七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于12月31日前已迁出。
三是今年11月启用新系统,新系统查询功能不够完善,如变更登记数据无法查询。
因此,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中,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中包含的注册登记类数量仅截止到今年9月数据统计及9月后软件中可查询办件量。
相关链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