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冬春季旅游宣传营销奖补项目的公示
根据《克拉玛依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文体旅规﹝2019﹞1号)规定,现对我市旅游企业上报的2019-2020年度奖补项目申请进行公示。
一、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申请奖补资金 7.34万元
根据办法“引客入克”第六条每年对单次组织游客以包机方式(含切位)到我市旅游且超过50人(含)及以上的旅游企业、旅游机构团体,给予补贴每人每次200元。该社符合条件的团队3个共接待人次367人次。补助7.34万元,符合“引客入克”旅游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二、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申请奖补资金 0.94万元
根据办法“引客入克”第八条第(二)项内容: 在冬春季旅游期间,旅游企业、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疆内外旅游团队10人以上(含),按100元/人给予奖励。旅游团队必须是由一家旅游企业或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独立成团;并且须在克拉玛依市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1处以上A级收费旅游景点或参与克拉玛依市一处滑雪场滑雪或雪上游乐项目。该社符合条件的团队5个共接待人次94人次。补助0.94万元,符合“引客入克”旅游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三、克拉玛依市天联国旅行社申请奖补资金 0.96万元
根据办法“引客入克”第八条第(二)项内容:在冬春季旅游期间,旅游企业、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疆内外旅游团队10人以上(含),按100元/人次给予奖励。旅游团队必须是由一家旅游企业或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独立成团;并且须在克拉玛依市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1处以上A级收费旅游景点或参与克拉玛依市一处滑雪场滑雪或雪上游乐项目。该社符合条件的团队1个,共接待人次96人次,符合“引客入克”旅游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以上奖补费用共计9.24万元。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克拉玛依市文体旅游局宣传推广科。
联系电话:0990-688479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