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8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24日。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6881537,62328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克拉玛依绿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畜禽粪便、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科研基地扩建项目 |
克拉玛依区 |
克拉玛依绿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农业综合开发区白云五路以东,蓝天三路以南。项目年产5万吨园林绿化用泥,利用现有预留用地及生产线,新建全封闭式发酵大棚(19200m2),棚高6m,采用钢骨架、透明双层塑料膜结构;拆除原有筛分造粒生产线及配套排气筒,扩建一条干燥生产线;改造现有发酵堆肥区(2712.9m2)为物料堆存区;新建1座(80m3)渗滤液收集池为事故应急池。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 (二)落实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酵区全密闭,混料、布料发酵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引风机,经布袋除尘器+除臭喷淋塔+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发酵后由铲车拉运至现有车间,由传送带运输至电加热滚筒烘干机烘干,废气通过密闭管线并入现有烘干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两条烘干线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臭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表1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渗滤液由应急池收集后回用至发酵工序,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环保厕所。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基础防渗措施。发酵区地面采用HDPE膜+黏土夯实防渗技术,四周设有围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