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93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克民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0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30日。
二、报送材料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克拉玛依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克民发〔2021〕28号)》文件要求报送材料:
1. 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
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盖学校公章)。
三、有关要求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认真对待年检工作,如实报送年检材料,查找自身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