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担保机构、各经办银行机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领作用,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全力支持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一)增加支持群体。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下列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
2.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
3.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
4.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
5.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取消时间限制。取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私营企业业主或合伙人等创业群体的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为3年内的时间限制。
(三)降低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由10%下降为8%。
二、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三、免除部分人群反担保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以下群体免除反担保:
(一)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
(四)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
(五)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
(六)克拉玛依市辖区内高校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四、降低利率水平
经办银行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一年期LPR+150BP(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BP:点数,100=1%,后同),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放和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五、合理分担利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详情咨询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
六、逾期贷款处置
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借款人未能偿还的,由担保机构按担保合同约定按照8:2的比例向经办金融机构代偿,因此形成的债权,由担保机构负责追讨,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追回的,担保机构向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申请代偿补偿。
七、严格审批时限
为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效率,现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做如下要求:
1、申请人携申请资料(合伙创业的,合伙人材料一并提供)到所居住社区填写《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或《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等相关申请资料(附件资料一式两份,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各留存一份),由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街道劳动保障所复审,再报区人社局终审。对不符合条件的或缺少资料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提交至经办银行。(办理期限:6个工作日,社区、街道、区人社局各2个工作日)
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不接受委托办理或第三方代理申请。经办银行包括:昆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龙国民村镇银行。
2、经办银行对经营场所进行实际走访调查,经办银行对贷款项目基本情况、反担保人或抵押物情况(如需)和借款人征信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审核,最终出具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担保机构。(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3、担保机构对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复合结果,3个工作日告知区人社局;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流程上创业担保贷款联审会审议;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向区人社局告知原因。(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担保机构自复核通过之日起通知贷款申请人及担保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反担保保证合同》签订,按期完成合同签订完成后,担保公司与经办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如贷款申请方因特殊原因未按期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则自动延期至下一批次创业贷款。
4、经办银行依法依规履行审贷责任,对联审会审议通过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合同约定向申请人给予放款,并做好贷款发放、贴息申报和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共计13个工作日。
八、工作要求
(一)本通知自下发至日起执行,印发前已生效的创业担保贷款合同,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本通知无明确规定的,仍按照《克拉玛依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克人社发〔2018〕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克拉玛依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克人社函〔2019〕32号)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1: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附件2: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须知
附件3: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个人、小微企业)
附件4:保证人月工资收入证明
附件5: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审查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5份;
2、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报告2份(原件手写或打印、红色手印,时间是申请贷款日一个月内);
3、借款人夫妻双方和担保人夫妻双方(户口)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户口本中婚姻状况栏与实际不一致,需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变更;
4、身份证、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带有照片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保证人月工资收入证明2份(科室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保证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在下方框里);
6、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必须有效,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一致,甲乙双方签字及手印)或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实际经营地址、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经营地址、门头名称必须一致);
8、网络商户需提供经实名认证的近三个月后台销售数据。
9、劳动就业情况(个体或公司的带动就业人数)。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5份;
2、小微企业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大中专毕业证或复转军人自谋职业证明等身份及优惠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份;
4、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5、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2份;
6、企业职工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企业近1年的银行的流水。
附件2
一、年龄
借款人年龄:女性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不包含)
反担保人年龄:女性(职工50岁以下/干部55岁以下),男性60岁以下(不包含)
担保人年龄+贷款期限=对应年龄
二、反担保人要求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国有企业范围,除以前年度要求的央企驻市企业外,还包括市区两级国资委全额出资的国有企业以及该企业名下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市区两级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同时还包括中、农、工、建、昆仑、村镇、邮储七家银行。
(二)其他企业人员及个体从业者
(1)其他企业人员条件:
1、本市户籍;
2、名下有两套以上住宅或100平以上商业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提供连续三年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4、与从业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务雇佣合同;
5、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工资证明且每月实发工资额度不低于5000元;
(2)个体从业者条件:
1、本市户籍;
2、名下有两套以上住宅或100平以上商业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提供连续三年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4、提供其个体从业的工商证明(营业执照)
5、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每月进账总额不低于5000元;
四、不动产抵押
1、不动产抵押:住房必须是2套,提供2套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不动产所有权人:个人、夫妻共有(不动产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直系亲属。
3、不动产抵押价值:房产价值全额。
4、不动产抵押位置:经营所在地、抵押物所在地、贷款经办行应属同属于我市辖区,异地房产不能办理抵押。
5、第三方房产:两证必须齐全,房子无贷款。
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联系电话:0990-6668036
附件3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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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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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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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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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正面免冠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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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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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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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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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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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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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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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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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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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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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 |
○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 ○昆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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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一年 ○两年 ○三年注:到期一次性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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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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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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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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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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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类别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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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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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人员 ○农村富余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信用乡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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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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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实地走访 |
○是○否 |
走访人员签字(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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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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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银行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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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意见 |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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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借款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时应按职责调查核实相关身份证明、经营、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3.此表一式五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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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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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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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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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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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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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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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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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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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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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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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记录 |
○良好 ○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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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 ○独资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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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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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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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银行 |
○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 ○昆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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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一年 ○两年 ○三年注:到期一次性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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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人员就业情况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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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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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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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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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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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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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余劳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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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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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现有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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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吸纳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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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吸纳就业人数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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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实地走访 |
○是○否 |
走访人员签字(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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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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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银行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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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意见 |
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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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借款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经营执照、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时应按职责调查核实借款人资格、资信等情况。 3.此表一式五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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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月工资收入证明
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同志是我单位正式职工(干部∕工人),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现从事 工作,其每月实发工资 元。特此证明,并愿为此证明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劳资部门经办人签字: 财务部门经办人签字:
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财务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劳资部门盖章: 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如单位没有劳资科,请由人事科或单位盖章确认。
此区域粘贴保证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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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表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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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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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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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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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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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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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微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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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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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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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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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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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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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查情况 |
调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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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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