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时间:2020/07/03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分享:
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已于2020年5月30日完成整改,为广泛听取意见,检验整改成效,现将整改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7月6日—7月14日(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834000
联系电话:0990—623921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