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市住建局将开展全市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销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6个方面:
一、商品房销售中未批先售、分割拆零销售、销售不能确定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和特定空间、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活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或者一房多卖,变相进行销售融资。
三、地产销售、项目开发及交易场所发布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变相集资等内容,实施募集资金行为。
四、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等行为以及非法向公众集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五、未有金融业务牌照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六、其他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克拉玛依区住建局:0990-6230270
独山子区住建局: 0992-3650025
白碱滩区住建局: 0990-6916019
乌尔禾区住建局: 0990-6963565
克拉玛依市住建局:0990-6243932
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