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信访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批示,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
(二)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和通过市长接待日、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单位转交办信访问题,并督办处理结果。
(三)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来电和市长接待日、市长信箱中提出的信访问题、建议和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总结、推广各区委、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了解掌握信访工作队伍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加强、指导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市委信访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市长专线办公室
负责受理群众通过市长专线电话反映的问题、意见、批评、建议,向反映问题的群众答复办理结果;负责受理群众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意见、批评、建议和向反映问题的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承办“市长接待日”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和向反映问题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承办“市长信箱”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和向反映问题群众通过互联网公开答复办理结果;负责收集、汇总人民群众反映的重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使本级政府领导随时掌握社情民意,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负责协调督促网络单位办理市长专线反映问题的落实与反馈工作;负责受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市长专线反映问题所作批示的转办、督促、检·查及办结后向领导反馈:负责对网络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负责对网络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工作;负责编写上报《专线周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办案科(挂综合科牌子)
负责督促重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反馈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重要信访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全市信访机构信息督查工作;负责承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机关交办的信息督查事项;负责综合调研、信访信息收集、信访动态反映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督查业务指导、经验交流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编写上报《维稳信息》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和答复工作;负责《克拉玛依年鉴》、《大事记》相关资料的组稿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负责信访局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公文传递、文书资料保管归档工作;负责信访局文件印制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对内、对外联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接待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资产及设备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使用调配工作;负责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局劳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局计划经费统筹安排工作;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来信来访办理科
负责阅读群众来信,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登记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批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办理、反馈工作;负责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自立信访案件的调查、取证、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处理结果;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对信访事项调研工作的安排、组织、 实施和调研反馈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进行检查、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信访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协调、处置工作;负责信访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编写上报《信访简报》、《信访摘报》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信访局(市委信访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