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例会 

  1021,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召开工作例会。会议重点传达学习了1012自治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精神和韩勇部长的讲话精神;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两个指导检查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交流了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红彦同志对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启动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我市学习实践活动。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及市辖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等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张部长指出,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启动后,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参学单位扎实开展调查摸底等各项准备工作。起草下发了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5个实施要点,编印了分类指导检查指南等参考材料。各参学单位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要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培训工作骨干、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分类指导、落实领导责任、加强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及时启动了我市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各参学单位紧密联系发展稳定形势和基层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普遍建立了领导小组联系点制度,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书目,学习领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讲科学发展、讲民族团结、讲政策法律”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张红彦也指出了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如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度还不平衡,有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进度明显滞后;一些参学单位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探索有效组织形式,以及边学边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够重视,综合性、高质量信息较少;极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厌学情绪,工作流于一般化等。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照区分不同系统、加强分类指导的原则,我市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进行了调整,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分别牵头,进一步充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市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市城市农村基层和新社会组织等三个分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工作机构,补充人员、明确职责。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分系统指导小组要明确结合各自的职责任务,互相学习帮助,相互搭台补台,经常沟通协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联络的作用,树立起精干高效、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良好形象,进一步突出和加强分类指导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张部长还就加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指导小组自身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结合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新任务、新内容、新要求、新提法,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吃透文件、领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一定要因地、因部门、因系统制宜,突出分类指导原则,区别对待。各系统指导小组要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重要思想,学习了解参学单位的工作性质、行业特点、系统差异,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指导。要区分不同性质和类型的单位,确定具体的目标任务;要区分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采取切合实际的活动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注意分类指导,坚决防止活动主题“一个调”、学习培训“一锅煮”、活动要求“一个样”、督促检查“一把尺”等现象。

信息来源: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