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王习军

 联系电话:6223330

副局长

鲁志红,电话:6224208;李军,

电话:6232760,

阿卜杜热依木·沙吾提,电话:6232760

助理调研员

李秋奎,

电话:6234542

监督电话

6224730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劳服企业认定

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0号令)

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第66号令)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发[1978]104号、国办发[1999]10号、劳部发[1999]8号、新政发(1997107

《工伤保险条例》、《克拉玛依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审批对象及条件

劳动行政部门核发《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使用本市一定比例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

申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力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照行政管辖范围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个人及亲属、所在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事程序

1、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提交书面申请;

2、填写《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表》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区属单位应征得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1、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2、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资格认定表》填写盖章后,由辖区劳动部门检查审核签署意见;

3、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国、地税局进行审批,向社会发布。

1、办学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告;

     2、填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审批表》并提供有关办学材料;

     3、审核批准后,下发批复文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凭文件和《办学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非企业登记、《收费许可证》等手续。

     4、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应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报告,并携带相关资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办理退休手续;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养老金,

1、单位或个人书面申报,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劳动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受理与不受理,受理后进行调查取证;

3、下达认定结论,告知权利;

4、认定结论送达当事人。

提交资料

1、提供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申请报告;

2、提供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方案,职业介绍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简历,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

3、有关部门出具的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必备资金的出资、验资证明、办公设备、设施证明;

4、人员配置方案,机构负责人职务任命书或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请书;

2、国有改制企业需持市体改委文件、认定的改制分流人员名单及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有关已安置人员的认定材料和证明;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类企业需持已安置人员身份证明;

5、上年财务报表;

6、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结算单。

1、申办社会培训机构的申请报告。

2、申办单位法人资格、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主管部门同意办学批准文件。

3、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联合举办社会培训机构,应有经国家法定公证机构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4、拟任培训机构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任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专兼职教师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5、培训、实习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习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6、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不含固定资产)。

7、申请所设专业的详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时安排。

8、社会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1、企业申报职工退休时需带职工档案、个人缴费结算单,并填好《克拉玛依市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2、企业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附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克拉玛依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

3、企业申报职工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时,需先经批准确认,可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后,再行打印个人缴费结算单和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审批时,要携带职工档案并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并提供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件,在职工档案中要有《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的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专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办事时限

接到申请15日内,做出审定。

接到申请15日内,做出审定。

接到申请30日内,向办学单位或个人做出书面能否办学的批复。

当日办理。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承办科室

就业管理科

就业管理科

职业技能开发科

社会保险科

社会保险科

岗位责任人

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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